山东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催化剂绿色循环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4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山东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催化剂绿色循环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化工产业园厂内。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8座,仓库4座,罐区1座及其他公辅建筑,计容面积98861.46平方米,容积率为0.96。项目新购焙烧炉、冷凝器、脱硫塔、溶解釜等生产加工设备65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主产品加氢催化剂30000吨、副产品偏钒酸铵55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涂总
电 话:1358987991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0531-66570178
邮 编:25001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期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本项目场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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